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
关于中科专项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参照《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已经组织验收的中科专项项目的验收情况及结果(见下表),向社会公示。对公示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院提出,我院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78号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
邮政编码:314022
联系人:黄 盾 (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项目部)
张丽娇 (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项目部)
联系电话:0573-82585775
项目名称 |
高性能混凝土减水剂开发和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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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黄清林 |
验收日期 |
2020年5月8日 |
项目承担单位 |
浙江智峰科技有限公司 |
验收结果 |
合格 |
验收组成员 |
张晏清、吴建一、吴国祥、杨晓明、刘成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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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一、提供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研发了自主设计的电化学处理装置,装置由电化学反应池和填充的微纳米空穴材料构成,并对微纳米材料的选择进行了研究,获得了一种能够在电场条件下形成粒子感应电场,增强电化学对废水处理的效能、使用寿命较长的高分子和无机材料组合载体,利用微纳米空穴材料作为电化学反应的载体材料,在低电压低电流条件下,实现垃圾渗滤液的高效稳定处理,降低处理能耗,节约运行成本,同时无浓缩液产生,无污泥产生,无其他二次污染。项目已申请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该项目的研究与应用为垃圾渗滤液处理提供了新的技术途径,符合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需求和处理设施小型化的发展趋势。项目完成了项目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项目应用于合作单位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和三个企业用户,用户反映应用效果符合相关的要求。 三、项目预算总经费60.00万元,其中中科专项30万元。项目经费经浙江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嘉恒会专审(2020)038号}审计确认,经费实际支出65.04万元,其中中科专项30万元。经费能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符合嘉兴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基本合理。 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结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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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 |
发布时间 |
2019.05.09 |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778号